四川考生:
根据《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6年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相应规定,现将我校2026年四川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行志愿投档最低分
(一)普高类
序号 | 类别 | 投档最低分 |
1 | 普通专业 | 353.148063064 |
2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305.127081044 |
(二)中职对口类
序号 | 类别 | 投档最低分 |
1 | 护理类 | 314.151073077 |
2 | 汽车类 | 320.128058066 |
3 | 医药类 | 362.188071034 |
4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213.098047024 |
5 | 旅游类 | 316.134063056 |
6 | 财经商贸类 | 353.162062076 |
7 | 土木水利类 | 280.139059049 |
8 | 农林牧渔类 | 254.094063054 |
二、结果查询
(一)投档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2026年4月15日起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投档情况。
(二)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2026年4月底登录我校单招系统(点击打开),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
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可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于2026年4月17日12:00前,填写《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见附件),并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cqczs@cqc.edu.cn。逾期不再办理,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视为确认录取。
四、其他事宜
1.正式录取的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2.录取通知书将于七月底左右,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的通知书同步寄发。
3.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