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现将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28日。
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应于公示期内将《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附件1)发送至邮箱cqczs@cqc.edu.cn,缺额计划将顺延录取后续考生直至计划满额,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通过核准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拟录取结果
1.拟录取分数线:
历史类380.5分,物理类393.5分
2.拟录取人数:30名
详见《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附件2)
附件:
1.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
2.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招生处
2025年3月24日